3、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了用人单位和个人哪些权利义务?
答:总体说,用人单位有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、核对其缴费记录,要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的权利;并负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、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费的义务。
个人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、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、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、核对其缴费记录,要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的权利;并负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,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单位职工还有办理个人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。
4、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、被征地农民以及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都能参加社会保险吗?
答:可以。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,依法应当参加职工社会保险。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,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,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,参照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参加中国的社会保险。
5、政府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提供哪些财政支持?
答: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,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持续运行的物质基础,在社会保险制度中,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财政支持责任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应给予补贴,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,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。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,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。
6、社会保险行政管理职责是怎样分工的?
答: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,负责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、制定政策并实施和管理社会保险各项工作;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(局),负责本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。此外,财政部门、审计机关、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、管理、监督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等有关社会保险工作。
7、工会如何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?